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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序推動《2020年成都市產業生態圈和產業功能區建設工作計劃》中關于建設高品質科創空間各項任務的落地落實,以更精準的政策支持和更系統的要素保障支撐高品質科創空間建設,切實增強全市66個產業功能區創新引領力和生態競爭力,特制訂如下政策細則。
一、加強科創空間的規劃建設
(一)按照高品質科創空間內涵特征,指導各產業功能區以核心起步區為載體,編制高品質科創空間規劃,并會同相關產業主管部門制定時間表,分批次對 各產業功能區開展規劃審查。第一批次優先選取新都區現代交通產業功能區、空港新城天府奧體公園2個高品質科創空間示范區,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規劃審查工作;第二批次計劃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其他示范區(涉及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雙流區、郫都區、龍泉驛區、成華區、武侯區以及東進8大開發片區)高品質科創空間規劃審查工作。各產業功能區于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高品質科創空間規劃設計編制工作。
(二)對涉及優化調整成都市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應按程序調整完成后,方可進行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
(三)中心城區城市區域控規調整由屬地政府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提出控規調整申請,控規調整方案經區規委會審查同意后,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開展控規調整相關工作。
(四)東部新城區域控規調整由空港新城、簡州新城、淮州新城管委會負責組織編制,市東部新城辦負責按程序批復。
(五)實施彈性容積率推進科創空間建設,對涉及容積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規劃控制指標調整的科創空間規劃方案按照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相關規定及程序進行調整,并將規劃控制指標納入土地出讓規劃條件進行管理。
二、推動科創空間用地功能復合
(一)支持建設配套服務實施
鼓勵科創空間內的生產型企業建設符合高品質科創空間要求的生產廠房附屬用房。在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前提下,建設研發設計、銷售、行政管理及員工倒班房、集體宿舍、食堂等配套服務設施,由區(市)縣政府明確配套服務設施的范圍、類別,配套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7%或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原總建筑面積15%。配套服務設施土地用途仍按工業用地管理,不得單獨辦理產權和分割轉讓。
(二)鼓勵科創企業入駐標準廠房
1.推進模塊化標準廠房。在工業類產業功能區及其產業社區中,按照規劃設計導則,推進模塊化標準廠房建設,支持科創企業入駐。
2.給予租用產業功能區內標準廠房租金補貼。對以租賃方式入駐全市統一規劃建設的兩層(不含層高8米以上的單層廠房)及以上多層標準廠房的企業,入駐后自達到所在產業功能區畝均稅收要求次年起,連續三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年/戶的租金補助。
3.鼓勵專業機構參與標準廠房運營管理。鼓勵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引入專業機構負責標準廠房的招商及運營管理,提高企業入駐率,促進其盡早發揮效益。對標準廠房入駐率達85%以上的,按照入駐企業實際使用面積,連續三年按照每月3元/平方米給予標準廠房專業招商運營管理公司最高100萬元/年/戶的資金補助。
三、推進科創空間片區開發建設
(一)推動片區公建配套建設
結合全市基本公服“三年攻堅”行動,按照成都市產業功能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三年行動計劃,大力推動高品質科創空間公服配套與片區基礎設施和生產設施的同步建設、同步投用。
(二)推動片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大力支持高品質科創空間按照規劃制定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根據建設計劃有序推進項目建設,并同步建設配套管網等各類附屬設施。
(三)推動片區軌道交通建設
聚焦科創空間片區城市基礎設施、生產建設項目以及生活服務設施的規劃需求,依據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建設時序,大力推進片區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四)推動人才安居工程建設
在產業功能區核心起步區,圍繞高品質科創空間,優先規劃建設人才公寓和產業園區配套住房項目,分批分期高品質建設。
四、強化高品質科創空間企業招引
(一)建立科創空間企業準入的評價指標體系
圍繞高品質科創空間的主導產業,按照產業細分領域及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的特征,建立科創空間企業準入的評價指標體系,指導高品質科創空間招商引資。
(二)建立科創空間企業招引目錄
由科創空間所在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定期(一年期)發布和調整(半年期)科創空間入駐企業招引需求清單,建立企業招引目錄。
(三)給予頭部企業和重大項目“一事一議”政策支持
對高品質科創空間簽約引進的頭部企業、產業生態圈關鍵企業的重大項目,以及輕資產、高價值創新型企業的項目,給予“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政策支持,按照項目投資強度、貢獻率以及配套產業鏈帶動性等指標綜合考量,專門定制項目支持政策方案。
(四)建立高品質科創空間企業退出機制
由科創空間所在產業功能區管委會負責跟蹤科創空間入駐企業的運行情況,定期(一年期)提出評價需求,組織同行及專家進行聯合退出評審(根據評審對象的實際情況邀請不同領域專家、企業家及投資人共同評估)。經過評審,可整改提升的企業,通報限時整改;無法整改的企業,限時退出。
五、聚焦科創空間主導產業發展“給平臺”
(一)支持在科創空間共建功能型平臺
圍繞高品質科創空間創新發展,支持高校院所設立產業技術研究院、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和檢驗檢測、成果孵化基地等功能性平臺,支持國內大型企業(集團)及行業龍頭企業等設立研發總部、區域研發中心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研發機構。圍繞高品質科創空間科創企業急需的創新服務需求,支持建設市級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提供公益性、共享性、開放性基礎支撐和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按近三個年度平臺建設投入3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二)引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科創空間落地
聚焦產業功能區主導產業,支持高品質科創空間與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國家級創新平臺等,圍繞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成果轉化、示范應用推廣等方面開展項目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將科技成果許可或轉讓給科創空間企業,或與企業開展聯合技術攻關。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資助。
(三)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在科創空間聚集
支持布局建設創業苗圃、科技企業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開發”實驗室、中試共享生產線以及重點產業垂直孵化器等載體。對新建市級科技創業苗圃、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雙創載體聚集區,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經費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孵化器,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經費資助。對綜合評價優秀的創新創業載體運營機構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經費補貼。對利用閑置廠房、樓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擴)建為創新創業載體的建設(運營)方,給予其實施場地改造及公共技術設備設施購置等發生的費用總額的2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經費補貼。對新引進的國內外知名創新型孵化器運營機構入駐科創空間建設創新創業載體,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補貼。
六、聚焦科創空間科創企業發展“給獎補”
(一)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大孵化體系
按照達標即準原則,設立“科技型初創企業-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的梯度培育庫。引導行業優質創新資源為入庫企業提供針對性服務和精準化支持,加速企業成長壯大。對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由市和區(市)縣按 1:1 給予獎補,其中市本級一次性給予 15 萬元資助。
(二)支持科技企業建立研發機構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聯合國內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市級產學研聯合實驗室,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支持行業重點高新技術企業牽頭組建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對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支持科技型企業牽頭組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國家級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建設的,一次性給予300萬元配套資助。
(三)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的3%-1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企業圍繞“5+5+1”產業,面向市場需求自主立項、先行投入,開發“硬核科技”重大創新產品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后補貼。引導行業龍頭企業牽頭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行業標準制定、共性技術研發及產業鏈協同創新,可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七、聚焦科創空間科創企業服務創新“給機會”
(一)開展科創空間供需對接
將新經濟科創企業技術(產品)聯合攻關,管理研發人才需求,項目協作配套,外部融資以及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等供需信息納入城市機會清單進行發布;召開應用場景沙龍等活動,選擇機會清單中與活動相關的主題,開展供需信息精準對接,實現場景構建需求落地落實。
(二)提升新經濟準獨角獸科創企業顯示度
支持新經濟準獨角獸科創企業開拓外地市場,對年度市外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入駐企業享受“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優惠政策
支持新經濟科創企業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市場化應用,符合條件的最高給予250萬元補助。
八、聚焦科創空間科創企業知識產權“給保護”
(一)創新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打造知識產權保護與監督體系,提升政府、市場、企業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
(二)創新實施重點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直通車等制度。
九、聚焦科創空間科創企業審慎監管“給包容”
(一)實行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容缺受理”制度
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基本符合登記條件,非關鍵性材料缺失或有誤的,允許申請人做出按期補正材料的書面承諾,登記機關可先予辦理企業登記。
(二)實施包容審慎和柔性執法
對涉及一般投資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依法編制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和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對科創空間等新經濟領域內企業,在法定范圍內給予執法相對人一定的合理“觀察期”,必要“過渡期”,盡量采取宣傳引導、信用承諾、行政提示、行政約談、行政告誡、行政回訪等柔性監管方式。
(三)規范經營異常名錄
對通過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無其他違反信用修復承諾的情形,信用修復時提交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及相關申請材料即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不再進行實地核查。
十、加強土地要素保障
(一)探索實行新型產業用地(M0)
在高品質科創空間內先行先試用于融合研發、設計、檢測、中試、新經濟等創新性業態的新型產業用地(M0),可兼容一定比例滿足職住平衡、產業配套服務等需求的配套用房。新型產業用地的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分類均為工業用地。
(二)統籌年度用地計劃保障
對高品質科創空間內的項目加大用地計劃保障力度。對納入省級重點推進項目清單的企業投資項目,落實由省級安排70%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市級匹配30%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保障項目用地。對用于建設高品質科創空間載體的土地,在全市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匹配上予以優先支持。
(三)降低科創企業用地價格
對科創企業使用商服用地建設總部、辦公、科研用房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提出產業準入條件(產業類型、業態、持有比例等)納入土地出讓方案,土地出讓起始(叫)價可以低至出讓地塊所在地商務用地基準地價的70%,競得后的土地不得改變用途。使用工業用地建設總部經濟項目的,不得分割產權,物業必須整體持有。
(四)鼓勵盤活利用存量土地
1.對科創企業利用存量工業用地新建工業廠房或增加原廠房層數的,可向屬地政府提出申請,實施方案經屬地政府審核同意,對新增、擴建的工業廠房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但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在中優區域內,對擬利用老舊廠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閑房屋用于從事眾創空間、文化創意新產業新業態的,由實施主體向屬地政府提出改造申請,改造方案經屬地政府批準并報擬從事新產業新業態的產業主管部門備案后,其土地權證上的用途和使用權人不作變更,不收取土地用途價差。
3.土地使用權人對自有存量土地依法進行再開發用于發展物業并整體持有的省、市重點項目,可按不低于“雙評估”價差的55%收取土地出讓價款。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鼓勵金融機構為科創空間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對開展中小微企業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險機構,按照全年實收保費的30%進行補貼,單家保險機構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補貼資金用于補償風險損失。對融資擔保公司形成的科創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代償,按實際代償的15%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貼。
(二)對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所確認的投資損失,按不超過損失部分的20%給予補貼,單個公司不超過200萬元。
(三)鼓勵在科創空間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在科創空間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興技術,開展應收賬款、保兌倉、融通倉等供應鏈金融業務,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增強集成效益。
(四)優先支持科創空間企業上市融資。對擬在滬深交易所上市的科創空間企業,發行上市申請被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的(已發放的除外),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首發上市的科創空間企業,按實際募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的 1%給予最高不超過 350 萬元獎勵。
十二、完善財稅政策支撐
(一)搭建市、區(市)縣兩級政府投資基金合作平臺
推動我市政府投資基金與區(市)縣深入合作設立基金,助力高品質科創空間發展。
(二)用好地方政府債券
積極指導各區(市)縣和市本級單位圍繞高品質科創空間遴選包裝專項債券項目,按程序申報發行專項債券。
(三)探索在高品質科創空間建設中采用PPP模式
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引入相關行業的先進經驗,保障高品質科創空間高效、優質建設和運營發展。
(四)做好減稅降費精準服務企業
及時掌握減稅降費政策新動向,密切跟蹤實施情況,運用稅務大數據對高品質科創空間企業減稅降費落實情況進行分析,精確提供減稅降費服務。進一步加大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十三、加強人力資源保障
(一)引入各類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
在科創空間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關系在本市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新經濟企業,從本市行政區域外引進到企業工作并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符合《成都人才開發指引(白皮書)》中緊缺度3星的產業需求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人才,從引進的次月起3年內,給予每人2000元/月的安家補貼。
(二)推動“蓉漂計劃”在高品質科創空間落地落實
鼓勵高品質科創空間區域內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申報“蓉漂計劃”,經評審入選“蓉漂計劃”的,A類人才每人給予300萬元資助、B類人才每人給予200萬元資助、C類人才每人給予120萬元資助,青年項目和海外短期項目人才每人給予60萬元資助,頂尖創新創業團隊每個給予500萬元資助。
(三)加強科創空間與職教產業園協同發展
支持在蓉高校和職業(技工)院校根據“5+5+1”產業細分領域發展需要調整學科(專業)設置,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支持在蓉高校、職業(技工)院校與科創空間規模以上企業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對合作建設學生實訓(實習)基地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四)推進人才安居政策措施在科創空間落地落實
立足科創空間人才群體需求,因才施策,滿足科創空間人才多元化住房需求,對產業發展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重點企業(項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團隊由用人單位注冊地所在區(市)縣政府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定向提供人才住房。
(五)搭建科創空間人力資源協同服務平臺
十四、 強化新型基礎設施保障
1.建設中國成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在線交易平臺。鼓勵高品質科創空間企業通過此人力資源協同服務平臺,發布人力資源服務需求,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等在線交易、服務、展示等方式全方位滿足企業發展的人力資源服務需求。
2.建立科創空間人力資源服務工作站。依托中國成都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資源優勢為科創空間企業提供業務指導和人力資源服務。通過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人才招聘、人才培訓、人事代理、人才測評、咨詢服務等多元化專業化服務,實現線下無縫對接。
3.建立“兩項清單”動態發布機制(科創空間重點企業人力資源服務需求清單(機會清單)、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服務產品清單)。推動高品質科創空間與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簽訂合作協議,引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向高品質科創空間有效聚集,實現供需有效對接、服務精準匹配。
年用氣量100萬立方米以上,且符合我市“5 + 5 + 1 ”重點產業方向的高品質科創空間項目企業,由屬地能源管理部門組織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制定具體氣價優惠方案,給予優惠。
十五、支持國有企業建設運營科創空間
(一)賦能國有企業參與科創空間建設運營
1.加大對市屬國有企業的賦能力度。一是加大市屬國有企業存量資產盤活處置力度,最大化盤活企業低效無效資產,提升企業存量資產效益,推動高品質科創空間建設;二是充分發揮市級國有企業資本和資源優勢,積極參與科創空間項目建設,以市場化方式進行資本投資或運營,提高國有資本經營效率。
2.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混改項目落地落實。一是鼓勵市屬國有企業參與科創空間的建設運營,制定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項目清單;二是通過上市掛牌、并購重組、合資新設、增資擴股、產權轉讓等多種方式,推動混改項目落地落實,加強與非國有資本的合資合作。
3.加快推進市屬國有企業上市融資。進一步完善機制,加強潛力企業上市培育,推動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鼓勵企業通過并購重組等適當方式謀求新增控股上市公司,突出資本運作,推動市屬國有上市掛牌公司資產規模和質量水平邁上新的臺階。
(二)深化科創空間國有建設運營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1.優化機構和人員管理。按照集團化管控、專業化管理、集約化運營的要求,按需設崗、以崗定員,指導企業結合實際探索增設首席規劃師、首席工程師等專業技術崗位,暢通企業人才依靠專業技術和業務水平晉升渠道,完善人崗配置,優化人員結構。
2.健全公開選聘機制。加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力度,著力引進一批重點行業、重要領域、戰略性產業急需的專業人才,指導建立與業績考核緊密掛鉤的激勵約束和引進退出機制,實現選聘市場化、管理契約化、退出制度化。
(三)創新科創空間國有建設運營企業考核激勵辦法
1.圍繞“六大能力”優化“一企一策”。聚焦企業“六大能力”建設的關鍵環節和發展短板,充分考慮科創空間建設與運營的特殊性和產業生態培育的長期性,兼顧資產投入產出的短期利益和長遠效益,實施“一企一策”,個性化設置業績考核指標及權重。
2.加強全員業績考核工作。指導企業集團對科創空間國有建設運營企業進行考核,合理拉開考核結果差距,優化考核結果運用,構建“壓力逐級傳導、責任全程覆蓋、工作全員落實”的全員考核機制。
十六、進一步優化科創空間營商環境
(一)強化科創空間投資項目服務
1.支持高品質科創空間策劃包裝重大項目。用好省、市重點推進項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科創空間重大項目納入省、市重大項目,爭取更多的政策保障和要素支持。
2.率先在高品質科創空間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建立“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新型企業投資項目監管、服務模式。
3.全面梳理投資項目審批事項和流程,對項目的前期工作、審批流程、中介服務等全流程進行重構,優化整合審批事項,將串聯審批變為并聯審批,部分審批事項后移,對社會投資的小型倉庫、廠房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審批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
4.充分發揮產業功能區管委會主體責任,支持高品質科創空間建立“無償代辦+服務集成”的投資項目服務模式。
5.建立高品質科創空間“重大項目專員制”。由產業功能區管委會派員進駐科創空間重大項目,提供貼身式、“一對一”服務。
(二)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環境
1.提升科創空間企業開辦便利度。全面推行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1個工作日內。取消名稱預先核準,推行名稱自主申報與設立登記合并辦理,不斷優化企業登記注冊流程。
2.開辟科創空間市場監管“綠色通道”。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開展容缺受理,營造快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更好服務科創空間發展。
3.完善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探索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擾企業,在市場監管領域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常態化。
轉載: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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