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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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新區科創局、財金局,成都高新區科新局、財金局,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成委發〔2018〕32號)《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要素供給培育產業生態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產業能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成委發〔2017〕2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組織開展2019年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及2018年軟件首版次市場化補助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由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的企業主導或自主研制的軟件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 產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有良好的市場推廣應用前景。
3. 產品運行安全、性能可靠,須通過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必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許可證明;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 研制期內開發費用支出不低于100萬元。
5. 產品申請首版次認定時間距產品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時間不得超過2年。
6. 產品尚未獲得任何軟件首版次補助、支持或認定。
7. 以下產品不屬于首批次認定范圍:企業研制開發的僅限于自用的軟件;用戶定制的非通用軟件。
(二)申報材料
1. 《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申報書(2019年)》。
2. 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 自主知識產權有效證明文件、發明專利證書,權威機構出具的產品查新報告、產品鑒定意見和代碼掃描報告等。
4. 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特種設備行業產品許可證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等。
5. 用戶應用報告(須用戶單位蓋章)。
6.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期間,擬申報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項目產品研制支出明細及票據復印件(含產品保險支出等)。
7. 企業2018年度審計報告(需具二維碼標識)。
8. 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監測平臺2018年年報表和其他佐證材料(如品牌知名度證明文件、企業資質、企業信用證明等)。
9. 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2018年度軟件首版次市場化應用補助
(一)研制補助
1、申報條件。
獲得2018年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的企業,研制期內產品開發支出不低于100萬元。
2、申報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研制/采購專項資金申報書》。
(2)“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擬申報補助的“首版次”軟件產品研發項目的專項審計報告(需具二維碼標識);2017年7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產品研發支出明細、匯總表及票據復印件(含產品保險支出等)。
(5)“首版次”軟件產品銷售合同、銷售清單及發票,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6)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監測平臺2018年年報表。
(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二)采購補助
1、申報條件。
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依法注冊,為首版次研發企業認可的首次采購使用其軟件產品的單位(僅限一家),且2018年度采購金額不低于100萬元。
2、申報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軟件產品研制/采購專項資金申報書》。
(2)“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證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首版次”軟件產品研制單位提供的認可證明。
(5)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首版次”軟件產品采購合同、總金額;“首版次”軟件產品使用情況報告;
(6)成都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監測平臺2018年年報表。
(7)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申報要求
請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組織企業自愿申報,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聯合行文,于2019年5月10日(周五)17︰00前將申報文件、區(市)縣項目推薦匯總表和企業申報資料(一式三份,含電子文檔)報送市經信局軟件產業處,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
(一)企業已獲得過省級以上首版次軟件產品認定的不再申報。
(二)以上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提供的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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